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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旗帜·榜样”今天来认识党员陈国女,公平公正,一心为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当好群众的家事法官。
陈国女,红桥区人民法院的一名家事法官。2016年3月,红桥区法院成立了家事审判庭,随后,又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单位。离婚、赡养、继承、财产分割这些民事诉讼,都归家事审判庭管。清官难断家务事,这类案件不仅调查取证量大,而且审判职能之外还要做大量的调解工作。
在陈国女眼中,这类案件的审理不只是结案了事,更要人和、心安。审判席上,她是法官,走下审判席,她就会利用休庭的间隙,深入了解诉讼双方的诉求,尽量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今年初,陈国女审理了一起民事诉讼,兄弟二人因为一笔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分配问题,争执多年,最终闹上了法庭。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区房屋征收部门按比例给予了一笔补偿金,但涉案房屋属于远年合法未登记房屋,从法律上难以认定房屋的归属。
这起案件,如果裁定驳回,20分钟就能办完,但是,作为主审法官,陈国女选择承担职责之外的责任和压力。为了彻底从根源上化解矛盾,用了4个多月时间,她在原告、被告间反复调解,同时也与房屋征收部门积极沟通,商量办法。
最终当事人双方在庭外达成了和解,两家人积累多年的矛盾也得以化解。随着《民法典》的出台,一些民事案件的诉讼主体、内容也发生了新变化,这就需要法官根据民法典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来斟酌裁量。对陈国女他们来说,就要更深入细致的研究理解法条,确保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落到实处。几年时间,陈国女所在团队共审结案件900多件,在她的调解下,还有150多件案件撤诉,矛盾化解在了法庭之外。(津云新闻编辑李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