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由于房屋拆迁,二手房的交易日趋增多。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是普通交易中的共识,但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程序就不这么简单了,因为即使购房者拿到了钥匙,甚至已经正式入住,这套房子也未必是自己的。为此,房地产管理局产权市场处相关人士提醒购房者要睁大双眼,以防后患。 过户当天款再清
实际上,在房屋正式过户之前,产权仍然归属上家,并且存在无法完成交易的可能性。如果在过户之前将全部房款支付给上家,买方有可能陷入“钱房两空”的境地,哭诉无门。 所以千万别在过户之前就把全额放款付给上家,最好在过户当天,将全款交给上家。购房者在过户之前支付给业主房款时,一定要清楚地了解所交易房屋是否能顺利过户、是否存在纠纷等情况,要充分估计自己的交易风险后再做出购房决定。千万不要为图省事急于一手交钱一手拿钥匙。要知道,房屋钥匙并不能代表房屋的权属,只有产权证过户更名后,房屋才能真正属于购房人。 煤水电费要结清 此外,完整意义上的房屋买卖应该包含正规的物业交验手续,而许多不法中介通常不会告知购房者物业交验的必要性,更加不会去协助购房者与业主双方完成物业交验。买房人往往入住后才发现原业主的供暖费、物业费等大笔费用拖欠,而购房款却早已经支付给业主,一切拖欠费用只能由购房者自己承担。 因此,上下家签好买卖合同后,除了收付房款、办理过户外,还有一些后续问题。交易双方可以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将下家付款方式与上家交房情况结合,以保证各自的权益。 比如,双方可约定合同签订后付房款30%,交房时付房款30%,产权过户时付房款35%,他项过户(水、电、煤、物业费等)后再付房款的5%。在上述两者挂钩的同时,双方还要明确违约责任,如约定逾期交房或逾期付款,每日付总房价一定比例的违约金;超过多少天时,一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等。总之,买卖合同的内容越详细,履行起来的可操作性就越强,也越能促成买卖的顺利进行。 户口问题要迁清 好不容易买了套二手房,准备搬进去时才发现,上家竟然未将户口迁走,购房者的户口自然也无法迁入。虽然房产证有了,但却还是“流民”,真是有苦说不出。 今年年初,周先生通过中介购买了位于本市河西区一套二手房,可等到2月,拿到房产证,周先生想迁入户口的时候才发现,原房主居然还没有将户口迁离。刘先生从中介处得知,原房主拿到房款后,已不知去向,而公安部门在原住户未迁走户口的情况下,也不同意周先生迁入户口的请求。 无奈之下,周先生只能将从未谋面的原房主告到了法院,要求其迁走户口。但找不着原房主,法院判了又有什么用?购房者的户口不能顺利迁入,甚至会影响到子女入学等后续问题,麻烦无穷。 所以,提醒购房者应在签订合同时,不仅要明确约定售房者及其家属户口迁出的时间,还应明确不及时迁移的法律后果,如规定每逾期一天按房款总额的百分之几赔偿购房者损失等,使售房者不能拖延户口迁移日期,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此外,在交割房款时,还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查阅原房主户口情况,确定对方已迁离户口,再做最后交易。 是否出租要弄清 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可千万要调查好了,上家是否将房屋出租。要是这位房客出来掺和一下,这房子可能就会“到嘴的鸭子也飞了”。 据了解,如果二手房出售前已经有房客承租,那么在租期内,在同等条件下,房客享有优先购买权。上家应该在出售房屋三个月前告知房客房屋即将出售的情况,并告知房价等出售条件,房客最晚应在三个月内尽快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果房客放弃优先购买权,上家在得到房客出具的书面表示后,可将房屋卖给其他人。 如果上家不告知房客房屋出售的情况,而擅自卖给他人,则房客有权向法院主张买卖行为无效。所以,为避免出现此类问题,购房者应该对房屋进行实地考察,确定是否有房客居住其内,以确保交易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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