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二手房市场从去年上半年开始“发力”、“高烧”一年不退。来自房管部门的统计数字显示:今年1至4月份本市存量房成交达到24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16%。然而在二手房市场红火异常的同时,本市消费者协会却频频出现对二手房中介服务的投诉,其中不乏针对个别知名的大型中介。近日,本市消协和房地产业内人士针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了点评。 案例一:房屋信息搁置急煞卖房人
消费者王某委托某大型中介出售其位于河西区的某套房屋。他按照约定交纳了6200元押金。半年多后,他由于急待售房款购买其它商品房,到该店查询时竟然发现:该房因工作人员工作疏忽被撤了单,致使房子搁置未卖出。尽管工作人员重新上网推荐,但是王某急需购房,无奈只得通过按揭贷款花59万元购买了房屋,其中因不够付款额度,未能申请到利率优惠的公积金贷款。尽管中介机构不久就将旧房售出,但是消费者王某已经多支出约11万元的贷款利息。时至今日,该中介也没有进行赔偿。 点评:一些二手房中介机构拼全力争夺房源,尽管出台了一些优惠措施,例如抬高旧房的评估价格来吸引卖房人,但是这些措施的目标很大程度是为了扩大市场占有率,而并不是积极推动交易。如果把买卖房人的利益多考虑一下,这样的事件就可以杜绝。 案例二:供热欠费隐患 无法联系房主 消费者翟某在某大型中介机构置换购买河西区解放南路一套偏单,但办理完过户手续,在做供热合同变更时,供热部门拒绝为其办理手续,并要求补交3年欠缴的采暖费。翟某找到该中介机构了解情况被告知:原房主已经提供供热缴费票据,中介无法确认该房存在供热欠费,因此没有责任,且代理该房买卖的员工现已离职,无法协助找到原房主。 点评:中介机构员工没有尽到对房屋真实信息核实的义务,审核单据不严。尽管中介机构的人员流动较频繁,但是中介机构必须保留原房主委托中介代理卖房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票据,以便日后进一步协调买卖双方,完善后续服务。中介机构自身管理失误造成买房者损失,该中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案例三:房屋面积有水分专业人士不专业 消费者赵某委托某大型中介置换购买河西区宾友路一套企业产独单。该房屋首层有小院,计租面积为44平方米。他被要求交纳1000元订金和占总房款1%的中介费。经赵某多次交涉,从该中介拿到卖房人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时,发现其中标明:房屋面积约36平方米,小院18平方米,合计计租面积44平方米。而院子的使用面积是不应列入公有住房计租面积中的。赵某要求该中介退还订金和中介费。而中介机构的回复是:卖房人提供的原合同计算有误,与中介无关,订金能退,中介费不退。 点评:根据买卖方和中介机构签订的《房屋买卖(置换)合同》约定:中介机构应该履行“就有关政策法规进行咨询”的义务和经营者告知义务。身为从事房地产的专业机构,不仅不能为公房计租面积提供准确意见,导致纠纷出现,反而将责任都推到卖房人身上,这样的中介服务水平堪忧。更有甚者,有的中介机构无视有关房屋交易的政策法规,违规操作,明知“无合法产权证件”的房屋不能交易,仍提供卖房中介促成交易,出现问题后无法弥补,极力推脱。 总结:二手房中介只有依法经营、以诚取信,才能真正在市场站稳脚跟,否则终将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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