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岁的股民吴丽怒了。整整5万元,只买到一套炒股软件,而非原先承诺的“专家咨询”。为此,她把“忽悠”人的上海股来鑫投资经营管理公司告上法庭。这是沪上“牛市”中首例“专家荐股”案。 今天(15日)上午,浦东新区法院判决,“股来鑫”败诉,5万元全额返还。因事前没审核公司资质,吴丽亦有过错,负担30%诉讼费603元。
去年7月,股市渐牛。吴丽听说“股来鑫”有专家荐股,跑去咨询。对方说,先得成为公司会员,交纳会员费5万元。然后,吴丽能通过公司提供的股票操作咨询软件《绝代双骄》炒股,并由分析师亲自指导,全程跟踪,保证盈利30%。 一听有专家指导,吴丽马上付了5000元定金,次日又付了45000元,拿到一张光盘和一张5万元的发票。发票写着:软件服务费。此后,“股来鑫”承诺的专家,没有指导吴丽炒股。8月初,吴丽到“股来鑫”,要求退款。“股来鑫”公司拒绝退款,理由是,5万元是买软件的钱,协议上清清楚楚。10月中旬,“股来鑫”被证实没有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质。所谓“专家”早已离开公司。 今年3月初,吴丽告到浦东法院,要求“股来鑫”解除协议,退钱。 今天上午,法院判决被告“股来鑫”败诉。从形式上看,原告给钱,被告给软件和服务,构成买卖关系。但从实际目的看,原告想取得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买卖股票,获得利益。被告则通过提供这类服务赚钱,两者已构成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关系。 据国家有关法律,被告没有相关资质,因此,双方协议书无效,被告将全额返还5万元费用。同时,原告在签订协议前,没有核实公司资质,亦有过错。法院判定,原告承担30%诉讼费603元。 浦东新区法院院长丁寿兴说,这是沪上首例因专家荐股引发的金融案件。被告以专家荐股为名高价推销软件。目前,这类问题存在监管“真空”,急需规范。 -案例解析 5万元到底买了什么? 去年7月份,股市牛气渐显。57岁的股民吴丽(化名)听说股来鑫公司有专家荐股,便跑去咨询。公司的人告诉她,要接受专家荐股,先要成为公司会员,会员费5万元,然后就可以通过公司提供的股票操作咨询软件《绝代双骄》炒股,并由沪上一个小有名气的分析师章风(化名)亲自指导,全程跟踪,保证盈利30%。 一听有这样的专家指导,吴丽马上付了5000元定金。 第二天一早,身患脑梗的吴丽去新华医院看病,股来鑫公司派出业务员,在医院门口收了她剩余会员费45000元,给了一张光盘。吴丽收到了一张5万元的软件服务费发票,仔细看看她与股来鑫签的协议,上面写着购买《绝代双骄》软件,附带专家荐股服务。 只有“软件”,不见专家 问题是,吴丽想想整个购买过程前后,这个“股来鑫”承诺的专家,从来没有指导自己炒股。事后,老人越想越怕。 去年8月初,她到“股来鑫”,要求退款,其实,家人知道她生病后,也不同意她炒股。 “股来鑫”公司表示,5万元是买软件的钱,协议上写得清清楚楚,不可能退还。 去年10月中旬,媒体报道,证实股来鑫公司并无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此时,“股来鑫”公司的一名业务员却告诉吴丽,专家金悦早在8月底就离开了股来鑫。 吴丽知道自己上当了。 今年3月初,吴丽告到浦东法院,要求和股来鑫解除协议,退还5万元。法院今天上午宣判。 “专家荐股”频频看跌 吴丽案件宣判后,接着又一起关于“股来鑫”专家荐股案继续在浦东法院审理。 股民腾怡(化名)在付了3万元,选择上海股来鑫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荐股,却在1个月内受损4.8万元。 现年56岁的腾怡,退休前是一家大公司的管理人员。2006年10月初,对外宣称推荐的股票可飞涨的“股来鑫”,吸引了炒股已10年的她。 腾怡拨通了“股来鑫”的电话。在电话中,股来鑫的一位男性工作人员告诉她,他们为客户推荐的股票有的涨幅甚至在200至300倍,从中赚取几万元很平常。 2006年10月14日,腾怡交给“股来鑫”3万元并签订了一份《协议书》。两天后,“股来鑫”打来电话,推荐腾怡购买两只股票。 但此后,两只股票都跌了。 【股来鑫说法】 不愿返还损失 此时,上海市工商局对外披露了几家没有证券咨询资质的公司,“股来鑫”就榜上有名。腾怡要求,“股来鑫”返还并赔偿损失。但后者不愿意。 经双方协调,11月3日,腾怡与“股来鑫”又签订了另外一份盖有“上海股来鑫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章的《协议书》。 根据这份《协议书》,“股来鑫”承认因服务质量欠佳而造成腾怡损失,“股来鑫”承诺改善服务质量,并将在2006年11月30日前通过改善后的售后服务,为腾怡挽回不低于10%的经济利益。 到去年11月30日,腾怡并未从“股来鑫”推荐的股票中受益。为此,腾怡将“股来鑫”告上法庭,要求“股来鑫”返还3万元并赔偿4.8万元。 5万元只买软件 在两案的审理中,股来鑫公司始终坚称,对外宣传的5万元不是会员费,是软件的价格,这是股民自愿买的;专家只是指导怎么用软件,并不是提供股票咨询服务。而吴丽他们则认为,5万元是请专家荐股的服务费,软件是自己装的,没什么用。 新闻晚报将随时关注这一“专家荐股”案的最新动态。 【法官点评】 盲目购买“荐股软件”不恰当 浦东法院院长丁寿兴对此案点评,以提示包括原告在内的广大股民,同时也警示包括被告在内的不具有从事股票咨询资质的投资咨询公司。 从本案引发的现象折射了目前股票投资存在的风险防范问题。目前的股市行情持续上涨,广大股民纷纷投资股市,特别是一些从无炒股经验的股民,盲目购买“荐股软件”是不恰当的。 【晚报提醒】 咨询选择有资质的机构 因此,法庭提醒广大中小股民,在目前的股市行情下,要保持正常的心态和清醒的头脑。如需股票投资咨询,也应慎重选择有资质的机构,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同时,法庭也提醒尚不具备股票咨询资质的相关公司,应遵循我国《证券法》及相关规定,自觉杜绝违法经营行为,诚信经营,使我国的证券市场更加有序,健康地发展。如果原告购买了“荐股软件”产生了股值损失,那么,该损失是否原告自负或由被告负担,需要法院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法律判定。 -相关链接 “黑咨询”坐庄四步曲 第一步:高级会员建仓。咨询机构让他们的七大姑八大姨先建仓,然后高级会员建仓,顺便给他们的七大姑八大姨抬抬轿。 第二步:低级会员抬轿,然后通知低级会员买入该股,其实就是抬轿和接货。他们通常都是短信通知买入,短信是群发的。这些低级会员大致同时买入,股价迅速推高。此时,他们的七大姑八大姨们已经开始出货了。 第三步:以免费电话送飙股为诱饵,诱惑散户,让他们继续抬轿或者接货。此时,低级会员开始出货。这是好一点的咨询机构。一般的咨询机构是不管你死活的。免费电话送飙股的另一个目的是获取他们的联系方式,以便游说他们入会,补充因不断亏损而不断流失的低级会员,补充抬轿后备军。 第四步:公开点评推荐,让场外资金接货。比较低劣恶毒的咨询机构二三四步同时进行,追高者全部套死,知道上当了也跑不掉。有的咨询机构自己不参与股票买卖,只是让散户们自娱自乐,轮流坐庄,轮流抬轿,自己赚会费。 -新闻回顾 股来鑫曾被禁止荐股 本报2006年10月18日曾报道市工商局发出广告审查提示,要求未取得《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的个人不得在广告中以股评家和分析师的身份出现,要求证券投资咨询类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以“黑马推荐”等方式明示或暗示投资者一定获得投资收益,不得以夸大、虚报荐股业绩等方式进行不实、诱导性的广告宣传,也不得宣传过往荐股业绩、产品、咨询机构和人员的能力,广告中须以醒目方式标注风险提示用语。 该类广告一般以财经类节目形式,由一批所谓的“专家型”股评人员向受众进行股市行情分析和推荐股票。广告内容主要是:先由证券分析师点评大盘和个股,并反复提及某个被“点中”的个股连续上涨的“事实”,接下来会说,“今天我依然要告诉你们两只同样看涨的热股,最先打进来的一百个电话可获知具体股票名称。”或者说“如你想第一时间获得这只牛股的信息,请致电……”。 受众如果向其咨询,就会被要求支付会员费成为会员。经上海证监局查证,发布上述广告的顶易家赢、股来鑫、讯畅投资、神马投资、上海虹幸投资、上海重阳指、汉德投资等多家企业并未取得中国证监委核发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依据《证券法》规定,不得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市工商局提醒股民,在选择接受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时,应确认咨询企业的合法经营资格,仔细阅读、理解入会细则或相关合同条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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