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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今年65岁的王森,从2002年由河东区人民法院退休后就成为街道义务普法员。昨天,记者来到冠云西里社区法律服务站时,王森正在义务为居民进行法律援助服务。
2009年,冠云东里社区有一位居民找到王森,称她的丈夫离家出走7年音信全无,近日回家后不务正业,恶吃恶打,经常因生活琐事与她争吵。她因为没有工作,还带着上小学三年级的孩子和双目失明的母亲,生活十分艰难,不知如何是好。王森在详细了解她家的情况后,立即向她提供法律援助。最后在王森的帮助下,她与丈夫达成离婚协议。为答谢王森,她拿出100元钱扔在王森的桌上就走了。王森告诉记者:“我知道她家三口人全靠兄弟、姐妹每月给老母亲的生活费过日子,这100元是她家十来天的生活费,咱可不能收,于是我就把钱送回她家。当时,她双目失明的老母亲紧紧握着我的手,热泪盈眶。”
一对住在远翠西里社区生活困难的夫妇,丈夫刘某借钱开了一个桶装水站,有了些积蓄。没想到刘某却开始挥霍这些钱,经常在外面吃喝,甚至天天蹲在牌摊玩牌。他妻子劝说他时,他则张口就骂、举手就打。最后,刘某的妻子跑到区人民法院交了诉状,要求法院判她与丈夫刘某离婚。随后,当她找到王森做法律咨询时,王森和居委会干部经过商量后,立即找到了刘某,经过近一周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最终刘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妻子做保证并“约法三章”,要与妻子好好过日子。此后,刘某的妻子谅解了丈夫,到法院撤诉,夫妻二人重归于好。
去年,家住远翠西里社区的朱老太托人找到王森,由于她“出身”不好,“文革”时几个儿女当众批斗她,并与她脱离了关系,只有三女儿一直照料她。92岁的朱老太对那些儿女寒心,就想把仅有的财产和房屋立遗嘱赠与三女儿。今年3月,王森在得知朱老太因病住进武警医院后,与两位社区居委会主任一起来到医院,专程义务为老人进行录像、做笔录,朱老太在遗嘱上签字后,拉着王律师的手说:“‘王律师’您让我今生最大的愿望实现了,我死也能瞑目了。”不久,朱老太便含笑离开人世。
住在凤岐里社区的一位老太太再婚后,由于她不想将自己的房子让后老伴的子女继承,想找律师咨询,但由于行动不便,始终未能解决问题。王森得知此事,主动上门服务,细致解答老太太提出的问题,告诉老太太与他们没有形成抚养和被抚养的关系根本没有继承权,并让老太太放心。随后,受老太太的委托,王森还义务帮她代笔,为其立下遗嘱,解了老人的心结。
据了解,从2002年到现在,王森为东新街居民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接待1000余人次,解决法律难题100余个,代写各类法律文书几十件。王森向记者坦言:“我的能力其实非常有限,不过在我的帮助下,能多让一名原来不懂法的居民有最基本的法律意识,当他们遇到法律问题时不再去走冤枉路,我的目的就达到了。另外,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让普通老百姓都能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权益,从源头预防和减少邻里间的纠纷,及时化解社区内不和谐因素,这正是我一个退休的法律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图为王森正在义务为居民进行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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