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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四处发放的代办发票名片竟成了歹徒抢劫作案的媒介。两男子以买假发票为名,根据名片上的号码约出代办人,以暴力手段索要赎金10万元。日前,两男子均被东丽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
男青年王某、路某均系河北省来津谋生人员。2010年11月9日17时许,二人经预谋后,通过代办发票名片上的电话号码,以购买假发票为名将被害人蒋某骗至本市第三中心医院门前,将蒋某强行拽上车,铐住双手,带至东丽区万新街辛庄村海河大堤处,对蒋某进行殴打,并向其索要现金人民币10万元。在双方僵持过程中,于当日22时许被公安巡逻民警发现,民警将二人当场抓获归案。(记者孙启明通讯员丽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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