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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伴随人们消费生活多样化、多元化发展,消费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和争议也出现多元化特征,有些纠纷、争议调解起来存在一定难度,有的因超出消协、工商等部门的职能范围,而成为“疑难杂症”。而如今,伴随“调、诉”机制对接在工商红桥分局的试行,在本市创新开拓司法调解维权途径,令市民消费维权更加简便、快捷,也促进了矛盾化解在基层。
“调、诉”专解消保难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目前我国正处于转型期,消费领域的矛盾也呈现多元化特征,有的消费投诉因超出消协、工商等部门的职能范围,调解中遇到瓶颈,也给消费者带来一定困扰,有的只好到法院进行诉讼,而消费者对于自己是否能如愿维权往往心里也是个未知数。为了更好地帮助消费者维权,进一步降低市民消费维权成本,规范畅通维权道路,工商红桥分局于今年4月底与红桥区人民法院签订《调诉对接机制框架协议》,进一步明确工商部门与人民法院的互派互认调解职能和工作的对接流程,形成对疑难投诉案件的联调和诉前指导工作格局。该局率先在本市工商系统建立了“调、诉”对接机制,在日常消费维权中引入司法调解和司法审判权,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免去了消费者奔波诉讼之苦。消费者遇到家装、家具等大宗商品的消费困扰时,不必去法院,在工商和法院设于大胡同的巡回法庭便可进行“调、诉”。
维权成本降低消费者受益
前段时间,消费者陈先生遇到一件烦心事,眼看他就要结婚,房子正在装修。他在红桥区某大型装饰城内购买了50余箱实木地板,花了5万多元钱,到家铺好以后,发现地板存在质量问题,很快就起鼓变形了。陈先生一气之下找到商家要求退货,并且要求对方赔偿他在时间和精力方面的损失。他说,自己马上就要结婚了,房子迟迟不能装好影响婚期,家里人意见都很大。陈先生要求商家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5万元。商家的回复是,同意为陈先生维修地板,但不同意他的额外赔偿要求。双方争执不下,于是到工商红桥分局进行申诉。由于双方纠纷分歧过大且案值较高,工商红桥分局立即启动“调、诉”对接机制,由红桥区法院为该申诉案开立巡回法庭,派遣专职对接员对该案进行诉前司法调解,在工商和司法部门双方的共同调解下,商家对陈先生购买的地板进行全额退款,并赔偿消费者各项损失1000元。消费者对工商部门的调解表示满意。如此,市民陈先生在短时间内有效地维护了自身权益。
三大调解化解各种矛盾
据工商部门有关人士介绍,由于消费领域矛盾呈现多元化、复杂化发展,为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目前,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在本市消保维权领域正在广泛应用,促进了各种矛盾在基层化解,对于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据了解,今年消保系统的和解对接机制广泛推广后,虽然九成以上的消费投诉基本都能由工商、消协部门妥善解决,但由于职能权限等因素,标的较高的大宗商品维权存在调解难度,因此,为了更好地解决消费纠纷、化解矛盾,工商部门在消保维权体系引入了司法调解,并将其与行政调解相结合,实现了依职能配合的快速对接,达到消费维权简便、快捷的良好社会效果。一些案例表明,强化调解工作在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作用,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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