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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10日从市卫生局获悉,《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从2009年2月起实施4年来,本市医疗纠纷发生数比政府令实施前的2008年下降了近60%,通过引进第三方调解机构——天津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居中调停,本市目前医疗纠纷赔付案例下降50%。
从2009年至今,本市共组织召开了50次医疗纠纷案例分析会,对赔付金额超过万元的692件医疗纠纷病例逐一进行了分析讨论,累计参加案例分析会医院管理人员和医护人员超过万人。同时,本市卫生系统的医务人员实行“医生退出机制”四年来,市卫生局约谈院长达到18人次,有2所医院在全市卫生行业通报批评,2名医师被吊销执业证书,6名医师受到暂停执业活动6个月到1年的行政处罚,上千名医生待岗培训,进行“自省自查”。
通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去年本市发生医疗纠纷529件,与2008年1142件相比,降幅近60%,其中赔付案例下降50%。市卫生局表示,引导医患双方通过第三方调解,将医疗纠纷矛盾引导到医疗机构之外的“缓冲地带”化解,在医院进行医疗行为前,充分和患者进行沟通,针对性告知也是降低医患纠纷的良好方法。(渤海早报记者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