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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为谋取钱财,竟与同伙盗窃他人祖辈骨灰,用于敲诈。日前,该男子及其同伙均因敲诈勒索罪被北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中年男子杜某是本市北辰区某村农民。2013年5月间,杜某伙同他人至北辰区某村墓地,将被害人田某祖父母的骨灰盗走,并据此对田某实施敲诈。同年6月至9月间,杜某与本市武清区男青年魏某伙同他人多次通过发短信方式,以扔掉骨灰相威胁,向田某敲诈100万元,后又降至60万元,均未果。同年9月11日,杜某与魏某均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根据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悔罪表现,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杜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被告人魏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记者孙启明实习生潘一维通讯员刘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