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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广州5月5日电(记者毛一竹)5日,蒋洪伟等29名被告涉嫌集资诈骗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截至目前,该案受害的社会公众达23万余人次,涉案集资金额达99亿多元。
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12月至2008年10月间,蒋洪伟等人在广州市先后注册成立多家公司,并相继在全国16个省份设立了64家分公司及24家子公司。蒋洪伟等人以上述公司正常业务为掩护,在未取得政府部门融资行政许可的情况下,采用推销会员制消费、区域合作及人民币资金借款等诈骗方法,向社会公众进行非法集资。
蒋洪伟等人的诈骗方式分为两种:一是以会员制消费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活动;另一种是以出资建立并运营“邦家租赁体验店”的方式,进行非法集资活动。
公诉机关认为,蒋洪伟等人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蒋洪伟是本案的首犯,应当按照所犯的全部罪行予以处罚。
公诉机关还对其他被告人进行了指控。因该案所涉人员众多、款项巨大,预计将开庭审理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