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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2015年1月1日起,号称史上最严“环保法”即将实施。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新法,12月16日至18日,天津市举办了为期3天的重点企业环境教育培训班,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新环保法、“两高”司法解释、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来自全市国控源和环保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150余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是依据《天津市环境教育条例》有关规定,举行的全市性环保重点企业负责人培训,旨在通过专家解读、案例分析、经验交流、观摩互比等形式,让企业“当家人”知晓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先进污染治理技术,细算违法成本,进而强化企业污染防治主题责任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变“要我减排”为“我要减排”,共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天津建设。
参加培训的企业代表、天津振兴水泥有限公司环保工程师高寒梅表示,作为企业来讲有些时候不太了解环保部门检查内容,此次培训让企业加深了对环保法的理解,对环保部门检查内容也更加清楚,有利于企业更好地做好污染防治。
市环境监察总队副书记姚清辰表示,在以前的执法过程中,曾经出现过保安阻拦执法人员进厂检查等情况,按照新环保法、“两高”司法解释,这些行为从2015年1月1日起就将成为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将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同时,像一些企业出现的擅自修改检测数据等行为,也将受到严厉的处罚。此次培训,就是让企业明白这些“小聪明”以后都将成为严重的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更加重视环保建设,减少污染排放。
据了解,下一步本市将加大力度宣传新环保法,环保部门将走进企业、学校和社区,让新环保法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