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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3月18日,记者从天津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公安局启动“津城警星”评选活动,每季度评选一次,第一季度投票从3月20日开始,市民可通过网上投票和寄送免邮资投票卡两种方式评选出心目中的“津城警星”。
“津城警星”评选活动从2015年第一季度开始,评选活动将采取自下而上、逐级遴选、优中选优、群众参与等方法进行。市公安局每季度对全市公安系统各单位推荐的参选民警进行考核考察,评选确定5名候选人,经过群众投票、综合评议最终评出1名“津城警星”,其余4名民警获提名奖,并在下一季度初予以公布。2016年年初,市公安局将对评选出的2015年度4名“津城警星”和16名获提名奖的民警进行表彰。每季度末,市公安局评选确定的5名“津城警星”候选人及他们的先进事迹将在新闻媒体、公安微博和微信、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上公布。
据了解,经过层层选拔,5名候选人在全市公安系统推荐的33名人选中脱颖而出,入围今年第一季度“津城警星”评选,第一季度评选将于3月20日开始投票,投票时间截至3月底,评选结果在4月初公布。(记者柴莹 通讯员孔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