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才华:建议修改刑事诉讼法 建立“暂停执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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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作者:田巧梅 戴涛 息明亮编辑:付勇钧2022-03-06 15:06:49

内容提要: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律师协会会长才华始终关注法治话题。今年,他带来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建立“暂停执行制度”的建议。


天津北方网讯: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律师协会会长才华始终关注法治话题。今年,他带来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建立“暂停执行制度”的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暂予监外执行制度”的确立,彰显了国家法治的进步,体现了国家人文关怀,促进了国家感化、教育犯罪分子,节约了国家行刑资源。

才华代表表示,但随着“孙小果案”“巴图孟和案”等案件的曝光,我国的“暂予监外执行制度”在立法上存在着相应的缺陷。

才华代表说:“‘暂予监外执行制度’主要是针对身体不适合羁押的犯罪分子,而采取在监外服刑、同时折抵刑期的一种制度。但是,这样会造成很多犯罪分子为了逃避监狱服刑,而采取自残、自伤的方式达到不受刑法监禁惩戒的目的。另外,还有一些犯罪分子会采取行贿的方式,制造假病历来逃避执行。”

“因此,我建议,将刑事诉讼法中的‘监外执行制度’变更成‘暂缓执行制度’。也就是说,当犯罪分子身体不适合羁押的时候,暂缓执行。当其身体恢复后,再重新进行收监、羁押。”才华代表说道。(津云新闻记者 田巧梅 摄影 戴涛 视频 息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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