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约车新政出台 2024年4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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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作者:新报李文博编辑:刘颖2023-12-13 09:50:03

内容提要:为规范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的出行需求,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市政府印发《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

天津北方网讯:为规范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的出行需求,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市政府印发《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拟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和人员应符合的条件,以及网约车强制报废和退出运营的行驶里程、使用年限要求。明确提出,网约车与私家车一样,执行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该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关于车辆

  60万公里强制报废

  使用8年退出经营

  根据《管理办法》,拟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所有人为企业或者个人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无抵押登记,且车辆在检验有效期内;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符合《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新能源汽车,符合国家和本市实施的最新机动车排放标准,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登记在个人名下的,车辆所有人应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且名下没有登记的其他网约车;安装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以及具备固态存储、无线传输、车内外影像监控功能的行车记录装置;不得违反规定安装顶灯、空车牌等巡游出租汽车运营设备,不得安装具备顶灯、空车牌等相近功能的设施设备,车辆外观颜色和标识不得与本市巡游出租汽车相同或者相似。

  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运营。从事网约车运营的车辆,按照初始登记使用性质执行本市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关于驾驶员

  3年以上驾驶经历

  从业资格有效期3年

  拟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应当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记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应当经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从业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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