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各公路养路费征稽部门“春节连市”,大年三十、初一等各节假日,均照常上班,周六、周日也不休息。11日,记者从市养路费征稽处获悉,天津市推出新年优惠举措,凡在2006年2月13日前缴纳当年养路费的,将不收取欠缴1、 2月份的滞纳金。 按照规定,车户应在每月5日前交齐当月的养路费,今年市养路费征稽处特优惠广大车户,只要车户们在今年的2月13日前缴纳养路费,就不追缴滞纳金。不过,欠缴2005年养路费的,将被加收滞纳金。各养路费征稽部门全年365天每天从早8:00到下午5:00,都有工作人员“把守”,准时迎候着各位交费的车户。目前,本市养路费征稽所大都实现了电脑联网办公,凡是正常交费的车辆,市内六区、新四区,以及塘沽、汉沽、大港三区均可异地交费,如果要办理变更车主、车辆信息等业务,则需回原辖区征稽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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