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随着电信网络诈骗频发高发,衍生出大量出售银行账户协助转移诈骗资金以获利的犯罪形式。检察官提醒广大居民,违法犯罪成本高,切勿因为蝇头小利以身试法。
天津北方网讯:随着电信网络诈骗频发高发,衍生出大量出售银行账户协助转移诈骗资金以获利的犯罪形式。检察官提醒广大居民,违法犯罪成本高,切勿因为蝇头小利以身试法。
天津一男子郑某某因做生意失败,欠下巨额债务,为偿还银行贷款,在网上到处搜索“赚快钱”的渠道。很快,他了解到“卖卡”这门生意,只需要提供自己名下的银行卡、U盾、手机卡,即可收获几百元的报酬。虽然明知自己的卡是被用于转移犯罪赃款,但他还是没有经受住“不劳而获”的诱惑,走上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道路。
郑某某通过微信、QQ发布信息、联系购买人,再以快递邮寄方式先后出售6张银行卡,获利900元。随后,他名下账户陆续接收数起诈骗案被骗资金31.5万元,这些钱款被多次分转至他人银行卡及支付宝账户内。看着卡内余额激增,郑某某又打起了“黑吃黑”的主意,他通过挂失银行卡,秘密盗转银行账户内被害人被骗资金人民币8992元。经诈骗案被害人报警,郑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日前,天津市津南区检察院依法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盗窃罪对郑某某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