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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2月2日是世界湿地日,对于湿地的保护与开发是天津湿地保护区普遍面临的问题。对此,天津湿地专家表示,应进行积极的生态恢复,同时,在不影响被保护主体的前提下进行开发。
“不动一掀土”就等于看湿地消亡
目前,天津的湿地面积缩小,湿地功能退化,可以说与人类活动有着莫大的联系。但是,“不动一掀土”是否是正确的保护方式呢?
对此,常年从事七里海生态保护研究的吕绍生认为,目前湿地自然环境已经遭到人为的破坏,如果现在放任不管,等于是眼睁睁的看着湿地消亡,最好的保护方式是进行生态修复。
在他的建议和宁河县政府的支持下,2012年,总投资5亿元的七里海西海生态修复项目全面启动,在疏通水道的基础上,建立了珍稀植物恢复区、野鸭放养区、麋鹿放养区、鱼类涵养区和湿地探险区五大功能区。
吕绍生说,七里海湿地生态修复主要是恢复其草本沼泽湿地的面貌,这首先要对湿地内的水系进行了再造。按照5000亩以上湿地,有四级沟渠配套的标准,目前,七里海已经恢复了30米宽的干渠和10-20米宽的支渠系统,8-10米的斗渠系统和蜿蜒遍布的毛渠系统正在进行恢复。
恢复水系的效果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芦苇在湿地内的退化趋势得到了遏制,“蒹葭苍苍,白露为霜”的湿地美景也得到了再现。
开发程度底线:不影响被保护对象
在进行湿地生态修复的同时,资源开发也是不容回避的问题。日前,武清区专门为大黄堡湿地的开发进行了专家调研论证。那里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划定了保护区范围,很多开发活动受到了限制,保护区部分村子密集的地区,发展受到了制约,希望能将这部分地区划出保护区范围。
参加研讨的天津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教授徐华鑫表示,是否进行开发的唯一衡量标准,就是看对所保护的对象是否产生影响。
“如果这部分地区人员密集,也没有可以保护的动植物资源,那么,就可以进行开发利用。而那些有保护价值的地区,我们应该不断地将其划入保护区范围。”徐教授说,“正确处理好湿地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应清楚湿地生态对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贡献率,通过合理规划、严格保护,明确保护目标、建设布局、重点项目和政策措施,让湿地在净化水质、渔业增收、景观效益等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加快建设郊野公园 保护湿地景观
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最新《天津市造林绿化规划》,到2015年,本市环城四区将建成10座郊野公园。湿地景观和湿地涵养将成为郊野公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建设内容,郊野公园的建立将极大促进本市湿地保护工作。
在刚刚完成的冬季造林工作中,北辰郊野公园实施了三个标段绿化工程,完成造林500亩,栽植乔木12500株;东丽郊野公园实施一期工程的土方工程,完成样板段土方20万方;西青郊野公园完成土方20万方,造林550亩。
2013年春季造林工作中,天津市林业部门将继续推进郊野公园建设,其中,北辰郊野公园将完成一期全部1.46万亩造林绿化任务。东丽、西青郊野公园完成立项、招投标等前期手续,为春季造林绿化奠定基础。并力争完成滨海新区和津南区郊野公园规划编制,争取尽早启动工程建设。(记者霍艳华 吕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