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一批干部
免去孟庆松的天津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任命胡学明为天津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任命张剑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室主任。
免去张剑的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任命丁学君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肖克健为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苏庆松、张伟、史会明为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闫旭彤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丁晶、陈辉、尹英志、刘洪娟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周晓燕、崔真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田伟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批准免去闫旭彤的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