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执法 让电鱼者变成护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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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晚报作者:张家民编辑:孙畅2023-12-09 09:29:30

内容提要:“我们之前没有认识到电鱼的危害性,觉得跟钓鱼没什么区别,通过这次教训有了深刻的认识,愿意接受法律的惩处。”在静海区独流镇七堡村生态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中,因为在大清河水域非法电鱼被当场抓获的张某这样说道。

天津北方网讯:“我们之前没有认识到电鱼的危害性,觉得跟钓鱼没什么区别,通过这次教训有了深刻的认识,愿意接受法律的惩处。”在静海区独流镇七堡村生态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中,因为在大清河水域非法电鱼被当场抓获的张某这样说道。

  静海区独流镇水产资源丰富,但最近几年,部分村民采取电鱼的方式非法捕捞,给当地水产资源造成严重危害。为把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传播到百姓心中,让老百姓对法治认识更加直观,独流镇政府与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就张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展检察听证上门活动,邀请人大代表、行政执法人员、律师担任听证员,并邀请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干部和当地村民代表共同参加。他们把复杂的法律术语转化为“大白话”和“土故事”,结合案件情况分析张某等人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和法律责任,坚持法理情于一体,以案释法提示村民知法守法。

  按照《民法典》中“破坏生态”这一侵权形态,此类案件的肇事者在情节严重时可能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本着教育意义大于惩罚目的的原则,独流镇政府积极配合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探索“以劳代偿”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将被告人从生态“破坏者”转变成为生态“守护者”,通过当事人承担禁渔期内大清河、独流减河的地笼清理工作,代替经济赔偿生态修复费用。这样一来,既达到了对生态环境功能替代性补偿的目的,又有效解决了一些生态环境案件“执行难”的问题,更加彰显了执法的温度和力度。(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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