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河西区普法志愿者邵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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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作者:柴莹编辑:王钰晨2018-01-08 08:09:13

内容提要:邵刚,今年59岁,是友谊路谊城公寓社区居民。除了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法学系副教授,他还有一个更为左邻右舍熟悉的身份——社区法律志愿者……

天津北方网讯:“老姐姐,说句到家的话,这房子生不带来死不带走,最后不还是得留给孩子吗?何苦‘活鱼摔死卖’呢!”邵刚又一次做起了高阿姨老两口的思想工作,苦口婆心、掰开揉碎地劝说老两口想开些。为了解决高阿姨家的纠纷,他可是跑断了腿,磨破了嘴。

  邵刚,今年59岁,是友谊路谊城公寓社区居民。除了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法学系副教授,他还有一个更为左邻右舍熟悉的身份——社区法律志愿者。

  2014年7月,邵刚作为在职党员到社区党组织报到,结合自身的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通过宣讲法律条款、解答法律知识为居民提供志愿法律咨询。2015年,他又在社区党委的支持下,成立了“邵刚普法工作室”,从自己忙碌的日程里,每周挤出半天时间开展普法宣传和咨询。

  “走,接着听邵老师‘讲故事’去……”每到周三上午,附近社区的居民们都会集中到居委会,听老邵讲法律知识和各种案例。在为居民进行普法宣传的同时,邵刚还为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办实事、解难题,通过入户咨询、电话咨询等形式提供咨询服务达百余人次。经过耐心讲解相关法律,结合案例实际情况入情、入理的分析,使居民的许多法律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老百姓很多的法律问题,其实都是家庭伦理问题。你光讲法律条文不行,还得以情动人,以理服人。”这就是老邵的经验。

  社区居民高阿姨和亲家因为房子问题产生了矛盾。起因是高阿姨老两口名下有两套房子,一套自己和老伴住,一套给儿子儿媳和孙子住。儿子和儿媳计划要二孩。儿媳认为自己为高阿姨家生儿育女,可房子还是不过户到自己和丈夫名下一套,是公婆对自己的不信任,亲家也很有意见。邵刚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反复做高阿姨老两口的工作,讲明家庭和睦的重要性,讲明法律的相关规定,最终做通了高阿姨夫妇的思想工作,使一家人恢复了和睦的生活。

  3年来,邵刚先后以“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看老年人的权利”、“提高防范意识、严防电信诈骗”等为主题,对社区居民开展了继承法知识、学习《反家庭暴力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提高防范意识严防电信诈骗等专题讲座,在市、区、街道、社区以及银行、学校累计讲授44场。他的普法工作室还和居委会一起还自编自导自演情景剧,用一个个居民身边的故事,通过情景再现、边演边讲,使居民群众从中得到法治教育。

  除了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邵刚普法工作室”还发挥志愿服务的平台作用。邵刚联系自己工作单位的师生们经常走进社区,为居民提供服务。去年,他和学院团委组织30名同学,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他们组成的法律咨询服务、电脑知识培训、社区安全防范巡控三个小分队为群众服务,还邀请了市公安局教官讲授防范技能,受到了居民的欢迎。

  其实,邵刚患有高血压,每天都要服药。为了保障普法情景剧的演出效果,他把台词的内容抄到本上、录到手机里,在班车上看,在睡觉前听。他固定抽出时间,到居委会与主任们串词,反复排练、修改。即使赶上老母亲住院、儿媳妇生孩子这些家里的大事儿,邵刚想方设法与自己弟弟、妹妹倒班,也要保证周三上午的志愿服务时间,从未耽误一次。

  如今,不但邵刚本人成为深受街坊四邻欢迎的义务法律顾问,他的法律工作室也已成为河西区的社区普法品牌。虽说没法替代专业机构和律师,但是邵刚很高兴能在家门口帮助左邻右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儿,“就当个路牌吧,帮大家指指法律路上的‘最后一公里’。”(“津云”新闻记者柴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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