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通过《天津市职业教育条例》 天津建立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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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作者:霍艳华 摄影戴涛编辑:李松达2023-11-30 00:09:35

内容提要:11月29日,天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修订通过了《天津市职业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天津北方网讯:11月29日,天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修订通过了《天津市职业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共九章六十条,规定了职业教育的地位,明确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

《条例》明确表示要建立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并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中职、高职专科、职教本科、专业硕士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产教深度融合、对外深入合作,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条例》明确职业教育实施过程中各方的职责和相关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拓宽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成长通道,建立健全教育资历框架,明确相关制度措施。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以工学结合的方式探索订单式人才培养。注重发挥技术技能竞赛的作用,促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检验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对在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优秀等次的选手,按照有关规定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进一步规范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教育教学管理、面向社会培训以及推进创新创业工作等方面的内容。

《条例》支持职业教育合作与交流。一方面,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推动京津冀职业教育协同发展共同体建设,推进京津冀职业教育科研、教研联盟建设,推动创立京津冀跨区域资历框架;支持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与北京市、河北省相关单位依法开展联合办学。另一方面,鼓励职业教育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学校以“鲁班工坊”模式赴境外办学,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鼓励开展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熟悉国际标准、善于跨文化沟通与交流的国际化职业技术技能人才。(津云新闻记者霍艳华 摄影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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