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日前,天津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19条”政策,用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天津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19条”政策,用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其中,取消配套费收取、配套建设纳入土地整理、推行供热建设市场化等举措,帮企业卸下了“包袱”,实现轻装上阵。
在民营经济“19条”惠企政策的制定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调研发现,一些房地产企业普遍反映,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占用企业资金量大。
针对这一痛点,天津出台民营经济“19条”中,明确提出,取消配套费收取、建立用地代征制度、配套建设纳入土地整理、推行供热建设市场化,从这四个方面化解企业难题。
除了配套收费的问题,不少企业还反映,土地出让前,周边道路、排水等必要的前期开发建设跟不上,影响工程进度。为此,天津也在新出台的政策中明确,经营性土地出让前,应进行地块相关的道路、燃气、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费用纳入整理成本。此外,在供热工程建设上,实行市场化。(津云新闻编辑张麒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