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了戏剧性的12年风波后,昨天,佘祥林带着女儿与其前妻张在玉在宜昌见面。但佘、张二人只是礼貌性地握了握手。 4月20日,现居山东枣庄的张在玉突然现身武汉。经过近10天的思想斗争后,她决定前往宜昌,看望前夫佘祥林和女儿佘华容。昨日上午9时许,三人见面。他们的话题几乎都是围绕女儿在谈。中午共进午餐时,三人互相举杯敬酒。 昨日下午4时许,见面结束。去年年底与佘祥林正式办理离婚手续的张在玉表示,看到女儿如此懂事、独立和无忧无虑,她也可以安心地回家了。 12年前,张在玉因病离家出走,佘祥林则因“杀妻”蒙冤入狱,去年张在玉突然回到京山,使得“杀妻案”不能成立。 佘祥林出狱周年感激法官 收数封求爱信年内成婚 3月19日,佘祥林只身来到了湖北省宜昌市。 此前,佘祥林已与一位宜昌市民取得了联系,决定租下其位于胜利三路的一套房子。该房子是一楼,佘祥林眼睛不好,住在一楼方便一些。3月21日,当佘祥林见到记者,他一个劲地说:“住这里好,是市中心,很热闹的。” 宜昌市位于长江中上游交界处,地处长江三峡的西陵峡口,素有“川鄂咽喉,鄂西重镇”之称,是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和举世瞩目的三峡工程所在地。佘祥林住的胜利三路在宜昌市的老城区,往西三四百米就是长江。江边有上个世纪末修建的滨江公园,是市民休闲、娱乐的重要场地。 附:佘祥林案备忘录 ●1994年4月11日,湖北省京山县雁门口镇吕冲村水库发现一具无名女尸。县公安局民警经过排查,认定死者是佘祥林失踪的妻子张在玉。当晚,佘祥林被警方带走调查。 ●1994年4月,以涉嫌故意杀害自己的妻子张在玉为由,京山县公安局将佘祥林刑事拘留,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1994年10月13日,湖北省原荆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佘祥林犯故意杀人罪,佘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95年1月10日,佘祥林上诉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作出刑事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将该案发回重审。 ●1998年6月15日,京山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佘祥林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1998年9月22日,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佘祥林上诉,维持原判,且以该次裁定为终审裁定。佘祥林随后开始在湖北沙洋监狱服刑。 ●2005年3月28日,佘祥林“死亡”11年的妻子张在玉突然回到家中。 ●2005年4月1日,佘祥林走出沙洋监狱。 ●2005年4月13日,京山县人民法院宣判佘祥林无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