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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河北保定容城县女子闫德利称,之前网上所传其身患艾滋病,并公布多名嫖客电话号码的举动,是有人假她之名所为,“都不是真的。”。 |
艾滋女事件当事人三次检测均显示未患艾滋病
疑被前男友诽谤的开博曝光279名“嫖客”事件的女主角——河北容城县女子闫德利为证自身清白,于18日从打工地北京返乡体检,在该县疾控中心的检测结果表明呈阴性后,闫德利的血样于昨天上午一早又送到保定疾控中心复检,检测结果依然呈阴性。尽管如此,应闫德利要求,容城县疾控中心人员昨日又陪同她赴北京权威部门进行最终检测,据昨晚最新消息透露,结果和前两次一样——闫德利根本没有感染艾滋病。
据容城县委宣传部有关领导介绍,“艾滋女”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目前已责成公安和卫生部门对情况进行调查和汇总,之后将面向汇集到容城的全国各路媒体举行新闻发布会,届时将正式通报是否就此事正式立案。而有电话号码被公布者昨日表示,已准备联合其他受害人起诉此事件的始作俑者。
北京警方暂不介入
昨日上午,闫德利母亲说,当地警方当天开始再次搜集两个月前散发于贾光村的彩色传单,该传单名为《河北省容城县贾光乡贾光村第一名妓闫德利及其家人》,上印攻击闫德利及其家人的文字及数张淫秽图片。
当时,闫家报案后,派出所也赶到了贾光村,但至今尚未破案。
前天,闫德利从北京回到老家贾光派出所,再次报案。警方随后传唤了闫的继父和弟弟,共搜集到100余张上述传单。闫家人说,这些传单在贾光村曾广为散发,甚至部分传单还被塑封。
容城县公安局拒绝就此案接受采访,称媒体只能去找宣传部。
不雅印刷品早就流传
记者通过对闫德利的老家贾光村的采访得知,从6月份开始,村里人不断从街头发现“河北容城县第一名妓闫德利及其家人”为题目的印刷品,上面印制大量不堪入目的照片,称闫德利在北京卖淫为生,并披露了闫德利家人的详细情况和电话。但是闫德利除了承认其中的家庭照片是自己的以外,认为其他属于电脑合成。
8月26日凌晨,闫家院子被人投掷两个装满汽油被点燃的啤酒瓶,正屋的双层玻璃也被打碎。闫德利及其家人一直怀疑这一系列事件均为闫德利前北京男友所为,希望家乡警方及早介入这些事件的调查。
警方尚未回应是否立案
昨日上午,在容城县公安局大门口,记者被门卫拦住。他告诉记者,昨日国内多家媒体记者频繁来到公安局采访闫德利事件,需要领导批准才能放行。记者多次与该局政治处联系采访事宜未准。当地警方对于“闫德利事件”是否立案,以何种名义、何时立案,尚未作出正面回应。
容城新闻发布会被取消
昨日上午,容城县官方对多路媒体表示,将于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容城县委县政府的态度,和此事的最新进展作一说明。
但直至今日凌晨发稿时,新闻发布会和新闻通稿都延宕无期。
容城县委一位官员认为,容城多年来一直在打造“北方服装之都”,所造就的知名度,还没有闫德利事件闹的大,让当地颇为尴尬。
昨日下午,有关部门开始拟定新闻通稿,但因为必须经过县领导层层把关,故一直无法出台。
据悉,该通稿将包括警方在此案中的作为。此前,有人在贾光村散发传单,闫家院子被扔燃烧瓶,尚未破案。
闫德利的妈妈看着不雅印刷品,愁眉不展。(图/《燕赵晚报》) |
副局长希望讨公道
据孟贺安回忆,今年8月份,他曾接待过一个自称杨某某的男子的投诉。该男子称闫德利欠他5000元钱没给。他在闫家要钱时被打,贾光乡派出所处理不公,于是他才到县公安局投诉。
临走时,该男子向孟贺安索要联系方式。孟贺安给了他自己警务通号码。孟贺安怀疑就是这样透露了自己的电话。
最近几天,他接到了很多骚扰电话,还有不雅的短信。“哈哈,你出名了,一夜风流换来艾滋,等死吧!”
他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我要讨回公道。”他希望联合其他278个号码主人共同起诉那个公布他们号码并造谣的人。他已经开始试图联系这些人。
清白已证伤害难除
闫德利何去何从
虽然通过体检证明了自己并未患有艾滋病,但是“卖淫说”的污点仍然困扰着闫德利。
“闫德利事件”发生以来,无论是闫德利本人还是她的家人都承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精神压力。返乡后,备受精神折磨的闫德利一言不发,始终通过在当地从事公职的堂哥与媒体沟通。
据闫德利的堂哥转述,闫德利承认与北京市朝阳区的一位男友同居。但是,即使在此期间,她也有正当工作。同时,她称自己这辈子只跟两个男人发生过关系。一个是北京朝阳区的前男友杨某某,还有就是在和杨某某交往之前的一个男友,从未从事卖淫不正当职业。
有关官员称该县主要领导对事件高度重视。据悉,此事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容城当地也几乎家喻户晓,这让当地领导认为“损害了容城形象”,要求公安和卫生部门尽快查清真相。
另外,在闫德利并非艾滋病感染者已经明朗的情况下,有电话号码被公布者准备联合其他受害人,起诉此事件的始作俑者。容城县公安局一警务人员的警务通号码也在被公布之列,并被戏称“被嫖娼”,昨日,该警务人员表示,他已开始联系其他受害人,准备讨回公道。
“艾滋女”事件亟待法律“亮剑”
“艾滋女”闫德利曝光两百多个嫖客电话号码事件有新进展。18日,闫德利从北京返回保定容城,当地疾控部门为闫德利做了体检。初检结果显示,闫德利无艾滋病。(10月19日《新闻晚报》)
如果正如博文所称,闫德利确为“艾滋女”且向多人卖淫,其行为无疑将涉嫌构成传播性病罪。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而进行卖淫,其行为符合传播性病罪的构成要件。但目前,闫德利患艾滋病这个最大的谎言已经不攻自破。鉴于该事件已演变成公共事件,公安司法机关有必要介入该案,彻查事情真相。
首先,这起事件的“推手”可能因诬陷或恶搞他人,捏造并散布足以败坏闫德利与家人名誉的事实且情节严重,因而涉嫌诽谤罪。这属于自诉范围,闫德利及其他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其次,事件“推手”编造虚假信息,导致了公众产生恐慌心理,影响了社会秩序,这个信息属恐怖信息,其行为也就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刑诉法规定,对已发生的犯罪行为,公安司法机关应正确、及时地作出立案决定。不失时机地开展侦查或调查活动,可以及时揭露、证实和惩罚犯罪,有效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同时,正确、及时立案,是对犯罪行为的受害者控告犯罪的正义要求的支持,是对他们合法权益的有力保护。“艾滋女”事件显然具备了决定刑事案件成立、开始进行刑事追究所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公安司法机关应主动依法履行职权,尽快厘清“艾滋女”事件真相。 (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