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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17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宗教局等七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弃婴的规范管理,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私自收留弃婴。通知要求公民发现弃婴后,要第一时间向所辖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通报,及时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不得自行收留和擅自处理。(6月18日新华社)
虽然说这个通知是为了打击部分人利用弃婴牟利或违法的心理,但显然没有把弃婴的实际情况考虑进去,缺乏完善的配套措施,单出这么一个“严禁收留弃婴”的通知,或许会使弃婴的境遇雪上加霜。
回顾最近关于弃婴的新闻,我们就会看到这些孩子一出生就被扔进下水道或是厕所纸篓里,或是路边的草地上,或是居民楼楼道里,能够活下来完全靠发现者及时解救和奇迹般的运气。这些孩子弱小的生命禁不住多耽误几个小时,如果以后公民发现了弃婴,却因规定不敢捡拾,只能先报警,谁能保证警方可以及时赶到?而在这段等待的时间里孩子依然安然无恙?又或者,本来怀有同情心的路人会不会因此规定而一走了之?这些非常现实的问题如果没有解决方案,“严禁收留弃婴”就会把弃婴置于更危险的境地,加大他们的死亡概率。
民间收养弃婴的不规范现象确实需要治理,兰考县一贫困户收养数名弃婴事件就暴露出了弃婴管理的制度缺陷,借弃婴之名买卖婴儿甚至形成了地下产业链。但在一纸条文之后,还有更多现实层面的问题亟待解决:我国儿童福利机构足够容纳社会上的弃婴吗?如何保证合法的家庭领养中没有隐形买卖?现存的民间非法收养机构何去何从?在保证弃婴的安全之外,我们依然可以问出很多问题,这就说明弃婴收养注定是一项系统工程,目的是为了保证每一名弃婴都得到妥善救助,享受平等的医疗、教育和工作的权利,那么就不能生硬地把民间力量排除在外。
官方收回了“收留权”固然有积极的意义,但后续的保障要跟得上,如何规范引导民间力量还需要更多探索,这才能把好事办好。(文/静默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