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昨天上午,南京市江宁区泉水新村的一居民家中,一名1岁和一名3岁女童被发现死于家中,尸体已经腐烂。据了解,两女童的父亲因犯罪被抓入狱,母亲有吸毒史一度下落不明。昨天下午,警方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将女童母亲刑拘。邻居反映,孩子母亲拿了捐赠钱物后不管孩子,两个孩子可能是被饿死的。(6月22日《京华时报》)
两个幼小的生命在今天这样物质充足的社会里因饥饿死去,这样悲惨的事实足以让每个看客悲伤不已。她们的死不止因为有一对不负责任泯灭人性的父母,更因为周围人的冷漠,社会救助机制的缺失。更可悲的是,她们的遭遇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每个人都有可能是无助孩子身边的冷漠看客,这样的惨剧摆在眼前,每个人都该反思。
首先该反思的是孩子的父母,他们生而不养,置孩子于不顾,是导致孩子死亡的罪魁祸首。但是这两个孩子被捕的父亲和一个有吸毒史,自己都管不住自己的母亲,为什么还能享有监护权呢?
所以说,在此事件中政府部门最该反思。在一些发达国家,如果出现这样的事情,父母早就被剥夺监护权了。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机关有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可遗憾的是,没有人提出这样的申请。《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规定,无论何种情况,只要面对“生活无着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就该收留抚养。但社会福利院却以“她们有家长”为由拒绝接收。毫无疑问,这是政府部门的渎职,仿佛社区民警一个月送去800块钱就算是能够为孩子做的全部了。
然后,该反思的是我们自己。这两个孩子的邻居们,明明知道孩子的母亲拿了钱不管孩子,明明看见孩子“天很冷只穿一条裤子,头上都长了蛆”,明明应该听得见孩子们绝望的拍门声和哭声,但是除了个别邻居给予过一些救急的帮助,大多数人只是同情,没有任何实际行动。如果在了解到孩子的情况后邻居们能稍加留心,在听到孩子的哭声后能够伸出援手,也许孩子就不会死。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两个孩子死于社会的冷漠,而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推手。
在任何一个国家,都会有一些无良的父母无法尽到抚养孩子的责任,然而这些孩子就活该没人管了吗?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悲剧,与我们的法律不够完善,政府的救助机制不够有效以及人与人之间愈发冷漠息息相关。在这个无数中国人每天畅谈中国梦的时代,这样的悲剧本来不应该发生,而现在笔者只希望,这样的悲剧不要再继续。(文/静默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