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河西区、津南区调整部分风险区域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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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作者:编辑:付勇钧2022-07-25 07:37:42

内容提要:据河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消息,河西区发布关于调整部分风险区域管控措施的通告。

据河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消息,河西区发布关于调整部分风险区域管控措施的通告。通告如下:

广大居民朋友们: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风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将河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风险区域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时起,调整河西区北至大沽路,南至新会道、浯水道、渌水道、泗水道沿线,西至微山路、学苑路沿线,东至双林引水河、艺林路沿线的合围区域风险等级,其中陈塘庄街街域内合围区范围调整为低风险区,柳林街街域内合围区范围调整为常态化防控区域。

二、低风险区内,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强化社会面管控,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必要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低风险区内人员非必要不离开低风险区,确需跨区流动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三、请广大居民继续绷紧疫情防控之弦,树牢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强化个人防护措施,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

四、广大居民要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全力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管控工作,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味(嗅)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五、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

感谢您对河西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大力配合!

河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7月24日

据津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消息,津南区发布关于调整风险区的通告。通告如下: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现将津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风险区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时起,将双林街北至浯水道、南至南兴道、东至景盛路、西至微山路的围合区域及万科仕林苑、泓青园、泓安园小区调降为低风险区。低风险区内,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强化社会面管控,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必要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低风险区内人员倡导非必要不离开低风险区,确需跨区流动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7月20日划定的我区高风险区、中风险区、低风险区不变。

三、我区已建立物资保供机制,能够充分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请广大居民安心居家,如有就医、购药等特殊需要及健康码赋码异常等相关疑问,及时联系所在社区。同时,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全力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管控工作,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味(嗅)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四、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如有需要,此通告可作为请假证明。

感谢您对津南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大力配合!

津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7月24日

(综合:天津河西、网信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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